星雲說偈--果報自受
文/星雲大師
假使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,
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
──《大寶積經》
在《大寶積經》裡有一段偈語:
「假使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」。
這四句話是什麼意思呢?
一個人過去所造的善惡業報,
不管時間多麼長,一年、百年、千萬年、一劫、百劫、千萬劫,乃至無限的時空,
在業報還沒有還清以前,是不會消失的;
自己過去造下的善惡業種子,
因緣會遇的時候,還是要自己去承擔果報。
「業」,是宇宙人生的真理,是佛教不共外道的特質。
我們的生命從過去到現在,從現在到未來,
之所以不會消失,主要是由於業力的牽引。
如同一串念珠,珠子代表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
藉由「業」的這條線,
將我們從過去到今生,從今生到未來串連起來,
在五趣六道裡永無休止地輪轉不已。
「業」,有造作的意思,
以個人來說就是「行為」,
以社會來說是「行」,
以大自然來說,是「運動」。
業包括各種行為、作用、行動、造作、意志等身心活動。
人透過身口意造下的業,可以決定人生的苦樂禍福。
業既然是一種行為,這個行為無論善惡,都會產生力量,
驅使我們去造作新的行為;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,
如此輾轉相生,循環不已。
所以佛教認為人的一切行為都是「自作自受」,
而不是有一個神明或主宰者,來決定我們的禍福吉凶。
過去有考古學家挖掘到一個二千多年前的棺木,
發現裡面有一顆植物的種子。
他們把種子拿出來以後,
移植到有泥土、空氣、水分、陽光充足的地方,
幾個月後竟然抽芽、成長、開花。
人所造下的業,就像這一顆種子,
不管是善業惡業,到了時機因緣成熟時,也會生長、開花、結果,
因此講到業報,每個人都應該審慎以對,
不應該任由自己的身口意妄言亂行。
因為這些行為就如同種下的種子一般,
「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」,
怎麼能不謹慎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