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理且饒人---理直氣要和
9/22傍晚,小魚騎機車到家附近的比薩店取貨
(在小魚家直走到底,離家約5分鐘車程)
等待取貨的人很多
因想起還有點事未處理,於是折返回家
行車途中遇到了一位女駕駛突然開啟車門從側面撞來
她的車門正不偏不倚的卡在小魚的機車踏墊上
機車則傾倒,卡在隔壁貨車旁
所幸當時已準備停紅灯.車速只有20.有刹車,且旁邊的貨車已是靜止狀態
只有造成右手.右大腿嚴重瘀血.胸部挫傷
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!
面對那位小姐的態度真的是令人不敢領教
開啟車門未注意旁邊來車已是錯在先
還大言不慚的指責小魚在她開啟車門的當下衝撞她
她家的長輩也異口同聲的說:
是小魚在她開啟車門時撞過去的
發生車禍的當下,不是打電話報警處理,而是打電話給家人
還好好心的貨車司機及隨車人員幫忙打電話報警處理
因右手.右腳遭車門側撞而腫脹瘀血被緊急送醫
並無心理會他們一夥人說了什麼
外子老兄趕到後則是先拍照存証,處理完現場相關程序後再到醫院看小魚
詢問完受傷情形後,好脾氣的外子老兄忿忿不平的說:
"肇事者的一位友人向他說,她們都是吃素的,大家平安就好………"
外子老兄說:他只是没好氣地回答那位仁兄:
"這和吃素無關,而是和做人有關係"
在相關的檢查報告出爐後,確定骨頭未骨折,
只需吃藥.回診,待相關部位的挫傷.瘀血消腫即可
於是外子老便帶小魚前往警局做筆錄
在做筆錄時一旁陪同處理的警察先生問話更令人氣結
他問小魚看見她開門時是距離她幾個車身???一個或半個???
我没好氣的回答他:
"我騎在機車優先道上,時速只有20,
看見她開啟車門時根本來不及反應就先剎車,
她的車門卡在我的機車踏墊上,
你們是責任判定單位,你們都不知道怎撞的,
我怎麼會知道怎樣撞的???
建議調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來判定!"
更誇張的是他並未記載小魚受傷,
待我提醒記載受傷部位後,
又說受傷部位認定需一切以診斷証明書為準
真的很想告訴那位警察大人,依照道路處罰條例規定:
"駕駛人或乘客在準備開啟車門時都必須觀看有無來車;
若因未注意來車.任意開啟開門而造成相關人員傷亡,
駕駛人須負完全過失責任的"
對於這樣的烏龍車禍事件,
就因果而言:是小魚前世所造的因,今生得果
但那樣肇事者及員警的處理態度,僅能說: "無言"
9/24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外子老兄表明:
對於小魚的相關醫療費用,保險公司會負全責
總算是還給了小魚一個公道!
對於肇事者表示要到家裡來探望小魚,外子老兄則予以婉拒了
雖然受傷造成我們一家人生活上很大的不便,
從頭到尾我們都未口出惡言
我們只是想表達
當車禍發生後,請依法處理;
"得理且饒人---理直氣要和"